像我这种奉行‘龟速人生’哲学的人,最近的生活可以说让我焦头烂额。工作,交友,业余生活。自己觉得已经到了可以妥善应付的极限了。

当然不仅仅是现在,我从一开始就觉得我不是个适应现实生活的人,就像时间旅行者一样,好像有自己生存的时间轴,和现实世界是独立的。这个时候我真庆幸自己小时候看了那个残疾人的名著,也喜欢上了本来是’哈姆雷特‘里的那句,就算把我关在果壳里,我也自认为是宇宙之王。最近看的’蝴蝶效益‘也给了我很多这方面的启发,平行宇宙之类。科学家们建立的数字模型和导演们的天马星空好像又和和尚们的因果轮回扯上了不少关系。每当这个时候,我的思维进入了死胡同,我都会骂自己怎么不多读点书,而并不能真正成为时间旅行者的我,对过去的自己发火还顶的屁用。

我是喜欢写东西的,但是并不代表我善于做这事儿,没人知道我写这么一些东西需要用多长时间,所以,时效性在这个博客里就完全没有意义。还有个原因,我喜欢拍胶片儿,今天去真美冲胶卷的时候,旁边一个阿姨很好奇的问我,这个东西还有的卖啊,胶卷可以保存很久嘛,用这个还有什么意思啊等等的,我答非所问的胡乱说了些什么,好像其中有一句,我就是喜欢它的麻烦。

以前一直觉得埃及皇帝很搞笑的,一即位就开始修建陵墓,修到死。就是说他们活着,就是为了他们的死。我现在做的事儿就有点这个性质的,既然是一个缺乏时效性的东西,就写出来以后再看吧。无论是对我自己,还是看博客的其他人,没有时间的约束,不用关心这段文字写与何时。因为相对你看到这篇文字的时空,文字所描绘的时空已经是过去。就像罗兰巴特把一张照片解构为三个时空,影像存在的时空,拍摄者的时空,看照片人的时空。我的文字,我早已把它也这样处理了呢。

森山大道我一直挺喜欢他的,其实照片还是其次,我就因为一句话而喜欢这个男人,照片是时间的化石。前几天陆陆续续把之前拍的照片冲洗扫描,看到那些影像很容易就回忆起那些场景,模糊的记忆被影像填补与修饰,这个时候,我也能慢慢体会到一个时间旅行者的感觉:仿佛经历了整个人生。

最近很常说这句话,我的人生目的是什么呢,是在我弥留之际,眼前有足够可以回顾的影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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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和皮从人民广场往南京西路方向走着,在桥下看到一个下半身瘫痪的非常瘦弱的乞讨女孩。我还没走近,就对着皮喊,我见过她!我拍过她!

一个月前,终于把攒了很久的胶卷冲了出来,有两卷是公元100迫冲到400,可以说是刚买这批卷时候的实验品。冲出来发现弱光下严重欠曝。不过有一些影像还是蛮吸引我的,尤其是一张,一个下半身瘫痪的乞讨女孩,她用瘦弱的胳膊支撑起上半身,浅色上衣更衬托出黑瘦的身体。她好像在看我,不过失焦的缘故看不清楚。我记不清何时何地拍的她。就好像是恐怖片中的桥段,是幽灵按下的快门,她,也许并不在现实中存在,是我的精神过于执拗,在幽灵的安排下,我看到了这幅影像。

而那个时候,我遇到她,或者说再次遇到了她。就好像是虚与实的重逢,第一次是在梦中,这一次是在现实。如果没有皮的陪伴,事后我可能搞不清楚哪一次是现实,哪一次是梦境。当然,皮此时也许也是在我的梦中吧。我看着乞讨的女孩,走过去,就和照片中一模一样。

我没有看盗梦空间,也没什么人给我剧透。但我的确可以体会出梦与现实的交错,也许都是现实,但我不敢肯定,现在的我的确就在现实中么。即使像照片这种将光记录到底片中的东西,也不能完全说服我,底片之上的就是现实。很讽刺的是,我们常用的都是负片,在底盘上黑即是白,白即是黑。我们用它来记录的现实,本身不就是虚幻的么。

我没有再次举起相机,与你的重逢,就留在记忆中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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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醒来,我的头发长的很长,但是有长的并不夸张,我正在奇怪这事怎么回事,于是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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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朋友约在华师大打球,门口的草坪依然在养草,无奈只能溜到深处一个足球场练习。刚下过雨,地不是很干,所有球场空荡荡的没什么人。两个老头绕着跑到一圈圈的走,有一个还拄拐。生怕一个球过去给他碰个好歹。远处的老头玩的倒是比他俩高级,在放风筝。我其实一直没看到他放的风筝在哪里,直到无意抬头往远处看了次,才看到有几个黑点。我和朋友说,大爷真nb,不仅放的远,还放的多。过了一会儿,又来个一个放风筝的大爷,这个大爷的风筝说什么就飞不起来,我看着都觉得尴尬。觉得尴尬的不止我一个人,那个nb大爷也看不下去了,走过去和他说了些什么,不过效果不明显。陆陆续续又来了一些放风筝的人,这两位大爷不知不觉的就消失了。

其实操场上最抢眼的既不是我们也不是放风筝的大爷,而是一个穿着青色绸布衣服的女侠,我以为她是唱戏的。后来她身边聚集了好多人,男的女的,还有年轻漂亮的外国妞。才知道她是教人家打太极。这时一个女人提着拎包快速走向唱戏女侠,当我正想她肯定是学太极迟到了的时候,她缺神奇的拐弯了,而且还没有减速。她就这么拎着她的包开始一圈一圈的围着操场走,表情尤其淡定。我和朋友就在练太极的人旁边练球,他们时不时的看看我们,我也时不时的看看他们。估计在他们眼里的我们就像我眼中的他们一样,是个很有趣的景象。换做平时我肯定要拍下来的,可惜此时我没有带相机,我对错过这个景象感到很遗憾。

前段时间看到别人谈论如何学习摄影,有个人说应该只身到一个全新的环境,不带任何摄影器材,全凭眼睛与心灵去感受。一段时间后,若你仍旧觉得需要拍照,当在举起相机的时候,拍摄的东西将会大大的不同。当相机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其实也可以用心体会拍照的过程,而不是单纯的按下快门以保存下这个影像。当天如果我真的带了相机,可能反倒不能回忆出这么多有趣的事。我渐渐变得用相机的视角看世界,当身边没有相机,我也会用文字等其他形式把这个影像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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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头

从天津回到上海,告别了10天近似没有网络的日子。在检查邮箱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朋友邀请我加入一个名叫‘在_街_头_On_the_street’的图片网站。很高兴,自己的照片被别人肯定的感觉。

喜欢上拍摄街头题材的照片大概是从看了森山大道的东西开始。感动我的并不仅仅是照片,更多的是文字,尤其是那句像野狗一样在街头冲撞,当我拿起相机,总是想起这句话来。最近很巧的在豆瓣看到一组森山大道拍摄宇多田光的照片,就像是宇多田光在街头散步偶尔停留,摄影师在不干涉的条件下抓拍的照片。一贯森山大道的粗颗粒高反差效果。这组照片很吸引我,正巧这段时间姑娘约了我拍照,我给她看了这组照片她也很喜欢,于是一拍即合有了以下这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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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拍到了一半才慢慢有感觉的,和模特沟通一直是个问题,还是不清楚该如何把我的意图传达给她。我们只好慢慢的在巷子里行走,聊天,姑娘的想法好像比我还多,经常一把强过我的相机,叫我站在她指定的地方,拍一张给我看说,我觉得这样不错等等。然后就突然发现姑娘竖拍的姿势和我一模一样:两只手紧靠一起交叉状。这个姿势一直被我的朋友诟病,也许这个姿势用在我身上觉得很娘,他们更喜欢右臂抬起,夏天的时候你会通过袖口看到他们的腋毛。

我在一个巷子里给她拍了一张拍立得的照片,从那之后她表现的像是变了一个人。变得活泼,镜头感也好很多,我也很乐于一次次按下快门,虽说此时我已经知道今天是无法完成我既定的目标,我只能尽量抓住姑娘美丽的瞬间,拍一些她喜欢的照片。但最终当我看到这些照片时,还是超出了我原有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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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组照片传给姑娘后,她说很喜欢。所以这组照片还不是完全的失败。如果是针对商业摄影来讲,这意味的完完全全的成功,因为上帝满意的东西就是好东西。而作为这些照片,好像也不存在上帝的概念,就算有上帝,也是我自己。但是话又说回来,上帝应该不会创造自己不满意的东西,所以便没有上帝了。在日益膨胀的影像世界,我的位置又在哪里呢,我其实一直在思考这种破事儿。也许我一直缺乏的是一种安全感,我需要与众不同才能保持自我,不会轻易被人识破。但是在摄影这个廉价的艺术世界中,又如何能保持住我的唯一性。我一直被困扰着,也许这也是执着与某事的趣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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